星报讯 6月8日,省质监局公布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的抽查结果。从结果显示,我省共抽查合肥与芜湖两个市生产企业,抽样合格率为93.8%。
据介绍,此次共抽查了160组样品,有10组样品不合格,分别来自: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浩视光学眼镜店、合肥市蜀山区明之宝眼镜店、庐江县庐城镇宝岛眼镜店、庐江县博士眼镜店、镜湖区博大眼镜店、南陵县大视界眼镜店惠民南路分店、南陵县汇明眼镜服务部、合肥市包河区新界眼镜店、合肥徽之源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西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合肥市第二十分公司。它们的不合格项目多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省质监局提醒,购买眼镜后,一定要向销售单位索取发票和包修、包换、包退的凭证,以便将来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