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6月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决定任命李锦斌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关于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锦斌代理省长的议案》。决定任命李锦斌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鉴于王学军同志已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决定副省长李锦斌代理省长。
此外,因工作岗位变动,大会通过了张宝顺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李锦斌简历:
李锦斌,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四川成都人,1978年9月入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1974年12月在吉林省通化市彩印厂参加工作,任政工干事;
1979年1月任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干事;
1980年7月至1982年8月在长春师范学院政治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毕业后任吉林省教育厅干事;
1984年4月任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1985年9月任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
1989年3月任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处长;
1991年2月任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1991年4月至1992年9月挂职吉林省通榆县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4年3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5年10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年10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1997年11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1998年1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1995年9月到1998年6月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7月任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02年8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07年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3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3年6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5年6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