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主管部门 怎成了垄断“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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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主管部门 怎成了垄断“推手”

□戴先任
 

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却无意间成了垄断的“推手”。云南省通信管理局最近就摊上事了。因“违反《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排除和限制相关市场竞争”,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被云南省发改委调查,并被国家发改委通报。(6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促销活动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这本来应是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正常竞争,各个电信运营商可在其中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却横插一杠,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排除与限制相关市场竞争,形成了价格垄断,这直接侵害的是消费者的权益。

让人奇怪的是,此次价格垄断并非是简单的运营商之间的抱团垄断,而是作为电信市场的管理者牵头进行垄断,裁判员却成了进行垄断,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的“带头大哥”。其实在很多市场垄断行为中,都有着权力的“魅影”。

行政垄断的危害性远比市场垄断更为严重,而在以往,反垄断却往往对行政垄断网开一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实行行政垄断,很少被追究责任。此次云南省发改委调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就显得很有意义,是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的警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李克强也提出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都是要求政府部门能简政放权,权力不能过度干预市场。正是因为权力的过度干预,才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直接的受害者就是消费者;从长远来看,企业也是受害者,虽然短期内他们获得了收益,但从长远来看,他们将在这种垄断中失去竞争能力,容易成为被市场抛弃与淘汰的失败者。

希望此次涉嫌行政垄断的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能给其他行政机关以警示,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大对行政权力被滥用行为的查处,要能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充分尊重市场,坚守市场与行政之间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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