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日从保监会获悉,自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实施。
据介绍,商业车险改革建立了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和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消费者的商业车险产品选择权将得到更充分尊重,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将逐步扩大。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业车险保障范围将进一步拓宽,产品供给将更为丰富,费率水平总体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保费。同时,改革还有利于发挥车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和易维修性,促使交通参与各方共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下一步,保监会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将商业车险改革推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