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捐献血浆,每次还能拿到300元的补贴。在东莞市的长安、厚街等镇街,街头可看到关于长安血浆站的广告。(今日本报17版)
无偿献血已经深入人心,献血不能获得任何报酬,否则就是违法的卖血,这是基本常识。但街头却出现了“有偿献血浆”,而且还是合法的。确实让很多人不太理解,认为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卖血行为,还会让人认为会分流无偿献血群众,影响无偿献血事业,不利于治病救人。然而,从保障公众健康角度说,不该简单地否定“有偿献血浆”,相反,应当认识到,“有偿献血浆”其实与无偿献血一样,都是光荣的,都应当点赞肯定,应当鼓励大众像支持无偿献血一样,积极支持“有偿献血浆”。
在现代医疗中,除了直接输血救人性命之外,作为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的血液制品,也是治疗疾病、减轻痛苦、拯救生命不可替代的有效手段,可以用于抢救、治疗得了血友病或狂犬病等多种临床急慢性疾病的患者,被认为是“救命药”。而在目前,单采血浆是生产血液制品惟一的原料,血液制品的生产、销售也由医药公司承担,实行公益性下的商业模式,血液制品的生产、销售按照市场模式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单采血浆实行有偿模式,让捐献血浆的民众获得一定的补助,符合对等原则。换言之,“有偿献血浆”制成的血液制品可以治病救人,那么“有偿献血浆”在本质上就与无偿献血一样,都是利他的善举,不能因为捐献血浆的民众获得了一定的报酬就否定“有偿献血浆”的利他本质。
实际上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对献血、献血浆有不少误解。即便实行“有偿献血浆”,但原料血浆的采集仍旧比较困难,很多人不愿意捐献血浆,导致临床血液制品供应紧张,严重影响临床救治。从这个角度说,“有偿献血浆”更能凸显它的利他属性和爱心善举。
当然,“有偿献血浆”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血浆站过度考虑商业利益,很容易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靠重金吸引缺钱的未成年人参与到非法捐献血浆中来,甘肃武威发生的未成年人单采血浆案件就提了一个醒。所以,在推动“有偿献血浆”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监管,谨防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