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为“世界无烟日”。一项调查显示,我省初中学生中有13.7%尝试吸卷烟,2.9%的初中学生已经是烟民。而一旦吸烟成瘾,80%以上的人就将与烟草终身相伴了。(今日本报03版)
2.9%的初中学生已经是烟民,这表明,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已显得刻不容缓。然而,仅仅加大对校园内的禁烟力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中小学生免于“被动吸烟”,而解决不了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主动吸烟”的问题。可见,中小学校禁烟应“内外兼治”,既禁校内,更禁校外。
因此,烟民低龄化,暴露校园禁烟短板。所谓的校园“禁烟令”,应该成为中小学师生的“禁烟令”。对于教师,实行有条件禁烟——不得在校园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而对于学生,则实行无条件禁烟——即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不准吸烟。当然,实行中小学师生禁烟,仅仅靠规定、劝阻和教育是行不通的,必须辅之一定的惩戒手段。
国外在严禁公共场所吸烟时,尤其注重于对青少年的禁烟。美国规定,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香烟售卖机;卖烟者应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加拿大政府规定,18岁以下购买香烟属于非法;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儿童购买香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政府则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或者入狱两年。而新加坡的规定,对中小学生禁烟更有针对性和震慑力——吸烟者报考学校不予录取。
因此,我们可以结合国外的做法,制定适合国情的惩戒措施。比如,将评先、入学评优、助学金、奖学金、入团入党等利益与中小学生禁烟挂钩,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同时,要通过立法,全面禁止18岁以下的青少年吸烟、买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