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荚某某以资金短缺为由,前后两次向王某甲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两份,后拒不归还。无奈之下,王某甲向庐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荚某某及其妻子王某乙立即支付借款15万元,并承担利息。
案件审理期间,王某甲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了王某乙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经法院判决,荚某某、王某乙共同归还王某甲借款10万元及利息,荚某某偿还王某甲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荚某某、王某乙一直不履行该义务。
后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乙在银行每月有退休金,法院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
今年2月,王某乙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住房公积金可以自行提取。日前,王某乙以没有生活来源为由向法院申请保留给其每个月1600元生活费,但其退休工资所在银行不能办理部分扣留手续。此时,执行法官提出一个方案,王某乙自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提取,待法院将公积金扣划至法院后,拿出2万元作为王某乙的生活费,法院再继续冻结其退休工资账户。
此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同,现已实施完成,王某乙拿到了生活费,王某甲领取了部分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