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太原中院”消息,备受关注的山西太原“农妇非正常死亡案”3名涉案警方人员18日在太原中院受审,法院发布的公告显示,3名被告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 □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
3名涉案警方人员 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
5月18日9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一案。部分当事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以及媒体记者200余人旁听庭审。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等人在处置“龙瑞苑”工地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发生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片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广大网民高度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文军在执行公务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并致一人轻伤,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任海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件触发太原警方的整治风暴多名涉案人员受处理
今年1月17日,太原市有关部门公布调查结论,称案件系治安纠纷所致,而非“讨薪”引发。多名涉事警察已被逮捕或刑事拘留。
1月29日,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根据对死者周秀云的尸体检验及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病历资料、毒物化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案件触发太原警方的整治风暴。据报道,龙城派出所违反规定、纪律的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给予所长张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代理教导员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免去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巡逻二中队副中队长杜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四级警长李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四级警长刘某行政警告处分;对8名涉案协勤人员全部予以除名。
周秀云非正常死亡的12月13日还被太原市公安局确定为“执法警示日”。太原警方公开表示,要牢记教训,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