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蚌埠男子醉驾致六人死亡案”于蚌埠市中院开庭,近百人旁听了审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肇事者陈运,作为被告接受法院一审审理。在法庭上,六名受害人的代理人请求法院判决陈运死刑,而作为被告的陈运本人在庭审中数度痛哭流涕,并请求法院判其死刑。
A 血检结果 酒精超标三倍
据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称,2014年12月26日晚23时10分许,陈运醉酒后驾驶白色丰田轿车,以100~108km/h的速度在蚌埠市工农路由北向南行驶,23时18分许,陈运驾车行至工农路某广场西门附近时,将横过工农路的胡玉祥撞倒,后连续撞倒徐开源、徐农科等人,致徐开源、徐农科两人当场死亡。胡玉祥、李倩倩等四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陈运驾驶的丰田轿车驶入工农路左边绿化带撞击到治安岗亭后停止,其下车后逃离现场返回家中,后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司法鉴定陈运的血样乙醇检验报告,全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266mg/100ml,超标三倍多。
公诉人认为,陈运明知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仍驾车超速行驶,连续撞倒六人致死,情节恶劣。
B “多因一果” 还是主观恶性?
据讯问笔录,当天共有11人,喝了两瓶白酒和一箱啤酒,陈运喝了一杯白酒和两杯啤酒,唱歌期间,又喝了两小瓶啤酒。
陈运醉驾开车是怎样撞向行人的?
陈运供述称, “酒后开车时速只有六七十码,而那条路的限速四十至六十码。”而起诉书则称,陈运的车速达到了100~108km/h。对于这一点,陈运的辩护律师认为,应对车速做重新鉴定。
撞人后,陈运下车,发现四周都是围观群众,慌忙离开现场,坐上一辆出租车跑回家中。“我和家里人说撞人了,家里人让我姐带我去自首。”
陈运的辩护律师认为,工农路的该广场西门,宽阔的人行道被改造成为停车位,还加盖了“治安岗亭”这一违章建筑。陈运经过该路段时,恰逢散场时分,行人较多且穿过快车道时,陈运的避险动作左拐弯还是撞到行人。“这样的一个过程是多因一果的过程,不能将所有责任全部推到陈运一人身上。”
六名受害人的辩护律师并不认可这个观点,他们认为,陈运主观恶性较大,且造成了恶劣的结果和社会影响,给四个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创伤,要求法庭判决陈运死刑。
C 受害方 未提民事赔偿
该案件在开庭伊始,陈运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可能进行民事赔偿。
在举证阶段,陈运的辩护律师拿出了13万余元的丧葬费收据及陈运父母的财产明细清单,表示愿意对六名受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但六名受害人辩护律师未提及民事赔偿,其认为,在开庭之前,受害方没有接到陈运家属方面的任何道歉及赔偿,要求判决陈运死刑。
“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真心地向你们道歉,希望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在庭审过程中,陈运多次哽咽流涕,悔恨自己的行为,“请求法院判决我死刑。”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