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个人欠下的170万元赌债,男子李某与赌友甘某一起以承包工程为由,骗得多人共计81万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获刑15年。
A 欠下170万赌债 邀赌友共同行骗
李某原系合肥某公司的技术员,因赌博欠了大概有170万元债务。2013年10月份,他在赌博机房认识了甘某,甘某自称是中铁二十四局的员工。
实际上,甘某是一名无业游民。甘某称,2013年10月的一天,李某打电话向他催要1万多元的赌债,但他当时没有钱。过了几天,李某给他打电话让他帮忙向其同学张某借钱,因为李某自己不好借,李某让他在见到张某时,告诉张某六安有个收购废铁的项目,找张某拿点钱看能不能拿下这个项目。
据悉,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李某伙同甘某先后谎称承包排水工程、土方工程、路面工程等,骗取5人钱财共81万元。其中,被骗的大部分均为李某的发小、同学或是朋友。
检方查明,2014年元月中旬,李某伙同甘某至合肥市瑶海区“岸香咖啡”店,向王某丙谎称有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工程项目,通过甘某可以承包此项目,但需要提交40万元保证金。后李某、甘某以合伙投资、参与分成为由,骗取王某丙28万元,两被告人为了取得王某丙的信任,将李某的房产证及伪造的中铁二十四局文件交予王某丙。
B 伪造红头文件 双双因诈骗获刑
王某丙回忆,他通过银行转账给甘某后不放心,就找甘某要看关于保证金的文件,并开车带着甘某到了中铁二十四局在车上等着,过了一会,看见甘某从中铁二十四局楼上下来,给他一份中铁二十四局的红头文件,文件的内容是收到了40万元的保证金,他也就相信了。
同月25日,李某与向其索款的王某丁一起,在其家人陪同下报警。李某如实供述其骗取王某丁人民币40万元的犯罪事实。但其未能供述诈骗被害人张某与王某丙钱款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后被害人张某、王某丙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至此,李某供认不讳。同年6月24日,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承包工程为名,伪造中铁二十四局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8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获刑十五年,罚金90万元;甘某获刑七年九个月,罚金56万元。
宣判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合肥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李某、原审被告人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