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城市公立医院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这有利于摸清当前公立医院公益性存在哪些短板以及如何弥补,落实效果值得公众期待。(今日本报03版)
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回归公益性,但当前分配制度改革滞后、补偿机制不顺等制约改革深化的因素仍然存在。在以药补医的机制下,医院只有多卖药、卖贵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才能多挣钱,直接形成群众不满意的“看病贵”现象。从患者身上赚取大部分收入,是公立医院虽然姓“公”,但没有体现公益性的病根。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急需一把“公益标尺”。此次改革提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应该更侧重恢复大医院疑难杂症诊治中心的功能,防止其无度扩张“虹吸”小医院资源;应该引导大医院注重费用控制、减轻患者负担,杜绝为经济利益多卖药、过度检查;应该引导大医院更侧重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等。这些具体指标和指导方向,无疑有利于破除长期以来制约公立医院公益性改革的痼疾。
应该指出的是,在用“公益标尺”评价公立医院公益性、指导公立医院发展时,也需要改革当前公立医院普遍采用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改变以药补医现象,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另一方面要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的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让医务人员的劳动获得合理的收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