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亿元合同高管收3%好处费
2015年5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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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国企能源腐败:
上亿元合同高管收3%好处费

 

中央纪委网站近日陆续公布了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13家单位的整改情况。在中国石化、神华集团、华电集团的通报中,领导干部腐败、关联交易牟利、国有资产流失等成为突出问题。记者调查发现,能源国企的腐败态势严峻:动辄数亿元的招标合同中,一些高管竟然要收3%的好处费。□ 综合新华社

1 有高管年薪百万仍谋巨额私利

根据国资委和上市公司披露,2014年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期仅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桶油”营收就达5.36万亿元,占比超过20%。然而,4月末起集中公布的巡视整改情况显示,油、电、煤等央企“能源腐败”问题严重。

据记者调查,在一些国企,大到招投标工程,小到千箱橙子,都暗藏采购腐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在中石化下属的胜利油田,曾担任勘探开发监督管理中心主任的处级干部翟庆龙,在设备采购方面收受企业多根金条。为谋取个人利益,翟庆龙还帮助“有关系的人”,向胜利油田包销橙子7000余箱,均由下属企业用国资埋单。

记者还发现,部分国企高管年薪百万元仍谋取“巨额私利”。例如,上市公司中国神华披露的年报显示,曾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华泽桥早在2011年就已申请辞职,在退休前一年,其领取的薪酬达108万元。然而,纪检监察部门查明,华泽桥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均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谋取巨额私利。

2 庞大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是腐败高发地

年报及官网信息显示,截止到2014年末,中石油下属加油站达2万余家,中石化品牌加油站总数超过3万家。知情人士透露,庞大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是腐败的高发地。

一些小小的国有油企加油站的站长,把掌握的油变成了自己牟利的工具。原中石化湖南永州石油分公司芝山加油站站长陈某,与负责出厂运输的油罐车公司司机勾结,多次篡改电子账表、伪造单据,偷卖“私油”获利。 在电力领域,在招标采购中收取好处费已成“潜规则”。曾任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工作部管理人员的王庆东,一度掌握了一省电力物资招标的管辖权。 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在帮助某公司斩获共计1.49亿元的国企招标合同之后,王庆东从中获得中标金额3%的“好处费”;而在帮助重庆宇邦线缆有限公司获得国网公司订单的过程中,王庆东的“好处费”提成比例更是达到3.5%。

3 遏制能源腐败需破除垄断推进价格改革

一些民营企业反映,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处于垄断地位的能源企业负责人拥有决定下游众多企业命运的“一支笔”。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查明,曾任中海油销售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苗永进,利用手中分管销售部门的权力,接受来自石油销售商个人、化工企业的“好处费”100余万元,向其“进贡”的企业遍及浙江多地。

长三角一家加油站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民营加油站基本上要向“两桶油”买油进货,“价格低不低,能不能长期供应,往往全凭上面一个招呼,再好的路段,不卖给你油一样没钱可赚。”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亟须进一步推进能源行业的价格体制改革,让民营资本敢于进入垄断领域,能够与国营资本在同一水平线上公平竞争,从而提高行业效率与透明度。

还有专家指出,“只有真正打破垄断带来的反市场权力,才能真正遏制‘能源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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