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形醉汉在餐厅闹事打人,在旁用餐的一名老外挺身而出,带头呼吁大家联手制止,起初没人理会,在这名外国友人的号召下,众人终于将闹事醉汉制服。这一幕10日发生在深圳福田区新沙路润青四季餐厅内。(5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有100多国人在现场,最终,老外挣脱了中国女友的阻挠冲上前去,号召大家一起制服了醉汉。老外一声吼,国人皆汗颜。 有人肯定会问,100多国人为何没人冲上去做“带头大哥”呢?他们不敢,害怕惹祸上身。因为如果把醉汉打坏了,要包赔医药费,还可能摊上官司;而醉汉要是把见义勇为者打坏了,见义勇为者可能什么都得不到。
在现实生活中,有关部门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非常苛刻,往往会被认为防卫过当,甚至还会认定故意伤害罪等等。于是,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是能出手也不出手了。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对见义不为立法,把见死不救规定为公民的法律责任,让见义勇为者受到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