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着警服、携带仿真枪,冒充警察查车,抢走路人轿车……这仅是代某众多盗窃、抢劫方式的一种,其还谎称过特警作案、深夜翻进过机关大楼“敛财”。2014年11月27日,代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他又将狱友打成轻伤。5月11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被告人代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移送至合肥中院。
谎称警察查车,抢路人轿车
现年33岁的代某,云南人,初中文化程度,曾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出狱后不久,代某又做起“老本行”。检方指控,2013年9月15日晚凌晨,代某驾驶面包车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在湖北某大学对面加油站的人行道上将女子谢某强行拖上车,用绳索捆绑其双脚,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代某还抢劫谢某一部手机、身上黄金配饰及谢某银行卡内存款1.3万元。
2013年12月18日凌晨3时许,代某携带仿真手枪、匕首,身着警服来到湖南省长沙市某菜市场附近,谎称警察查车,抢走刘某一辆价值5.5万元黑色别克凯越轿车、手机一部,并取走刘某银行卡内1.85万元。
此后,代某又在浙江温州多次作案。期间,其冒充特警抓小偷,抢走路人手机一部。
深夜翻进机关大楼盗窃财物
2014年3月7日凌晨2时50分许,代某来到合肥市庐阳区省财政厅办公楼,通过攀爬的方式进入办公楼内,盗窃多个办公室财物。经统计,财政厅办公楼一共丢失3台笔记本电脑、1.6万元现金。这次代某作案没几天便被警方抓获。同年10月23日,代某因涉嫌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被提起公诉。同年11月27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今年2月8日,代某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内,与在押人员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代某用拳将李某的鼻子打伤。经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方认为,被告人代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已移送至合肥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