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未注销的死人等身份,先后在省城合肥7家银行办理23张信用卡,用于个人消费。四年时间,28岁的张某共透支本金55.5万余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肥西警方获悉,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刚刑满释放又被追罪
张某,28岁,阜阳人。去年,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今年1月份,张某刑满释放,本以为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却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肥西警方调查。
历经一个多月的取证调查,张某在大量证据面前,承认其采用冒名顶替的方式先后办理三张身份证,申领大量银行信用卡,透支5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收集死人材料冒名办证
一开始,张某对自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百般抵赖,称其从未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过信用卡,更谈不上透支。
其实,正如张某所交代的,他从未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过信用卡。不过,警方调查时发现,从2010年至2014年间,经他手消费的信用卡多达23张。
通过侦查,民警得知,张某采用冒名顶替的方式,先后在派出所办理“何某”、“王某利”、“陈某”等三张身份证。
张某之所以能够骗过办证部门的审核,缘于其用心策划。因为这几张身份证原是未注销的死人身份,未申办过二代证,张某借此上报材料,附上自己的照片,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身份证。
四年透支55.5万元
自2010年,张某用办理的三张身份证,先后在省城7家银行办理23张信用卡,共透支55.5万余元。
记者看到,张某透支额度最高的一笔为11.7万余元,最低的一笔为461元。从张某的消费记录看,其消费很高,曾2个多月时间消费十几万元。
2010年11月,张某用王某利的身份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8万元,自2011年12月消费至次年2月最后一次还款,共透支本金11.7万余元。
此外,2013年12月份,张某准备购买一辆价值17万元的轿车。随后,其利用陈某身份在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汽车信用卡”进行透支,直到其去年2月被阜阳警方抓获前仍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