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被中央巡视单位整治“灯下黑”
女大学生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
吉林繁华商业区发生金店劫案
“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女大学生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
警方查实后奖励百元,其父受警告处罚
 

综合《楚天都市报》报道 5月7日,“@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博接到一条特殊的微博举报,一位女网友向警方举报自己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接打电话。警方查实后,对举报交通违法的女儿按照规定进行了奖励。

女大学生举报父亲

7日下午17时许,网友“@爱心菇娘”通过微博私信“@湖北高速交警”:“我爸爸总是在高速上开车时接电话,家里人多次劝说无果,所以我被逼无奈,只有向你们举报。”这条举报让“@湖北高速交警”的微博管理员小鲁惊呆了,平时乘车人通过微博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挺多,但是举报自己亲爸爸的还是从来没遇见过。

会不会是网友的恶作剧呢?“@爱心菇娘”告诉值班民警,“因为爸爸的这个习惯实在很不好,家里说了很多次他也不听,我实在很担心他的安全。”接着,“@爱心菇娘”按照警方的要求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爸爸的车牌号码等信息告诉了值班博警。

“@爱心菇娘”告诉民警,她作为女儿举报父亲也是没办法,生命安全的问题她真的没办法置之不理,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珍爱生命,遵守交规。

警方查实后奖励百元

8日上午,湖北省高警总队进行了调查,举报人陈琳(化名)今年23岁,大学毕业刚参加完研究生考试,7日跟随父亲从洪湖回武汉,照片上显示的拍摄时间是7日下午17是08分,地址是S13武监高速(汉洪高速)。她希望交警部门要对父亲的违法进行处罚,能给父亲一次教训,避免再出现这样危险驾驶的行为。随后,高速交警与陈琳的父亲陈根(化名)取得联系,他表示,刚听说女儿举报自己开车违法行为时,还有点无法理解,后来觉得女儿确实说的很有道理,她是在对家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家人爱的一种体现。他承诺,在今后驾驶过程中一定不边开车边接电话、发短信。

鉴于被举报人陈根(化名)对违法行为认识深刻,且保证今后遵守交通法规,高速交警决定给予其警告处罚。同时依据《高速公路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对举报人陈琳(化名)给予100元奖励。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