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多少?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是多少?今年还招收择校生吗?昨天,合肥市2015年中考招生方案公布,记者了解到,合肥市今年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5450人,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40分,并将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招生。
胡龙生 李敏 记者 桑红青
关键词一
招生计划
市区普通高中 计划招生19070人
关键词二
中考报名
省示范高中只招收 2015届初中毕业生
据了解,2015年合肥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9070人,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较去年增加390人,占考生总数的70%;中等职业学校计划8322人、较去年增加1048人。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继续联合招生,每校招生计划1650人。据统计,14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3090人、较去年增加500人;省、市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5450人。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将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原择校生招生计划应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在合肥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15届、2014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15届初中毕业生。在合肥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市区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合肥市市区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将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外,记者了解到,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五年制高职院校只招收2015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关键词三
考试科目
今年中考时间 仍为6月14~16日
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科目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合肥市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为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科目分值为:市区体育50分,理科实验操作10分;各县(市)的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科目分值由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市区英语口语考试5分(不计入总分)。
关键词四
择校比例
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 比例保持85%不变
2015年合肥市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为85%,继续维持去年水平。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所填报的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线下40分。
但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指标到校生填报资格将严格执行新规定。根据相关部门“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的规定,合肥市2015年起严格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
关键词五
志愿填报
中考考生仍在 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依照中招方案规定,2015年合肥市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设平行志愿。志愿共设置7个批次。
关键词六
自主招生
省示范高中特长生 及校园足球 定点学校招生
据了解,合肥市将继续实施省示范高中特长生及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严格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报考标准,科学设置专业测试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严格确定合格人数。
填报合肥十三中、三十五中、庐阳高中足球定点学校志愿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
此外,填报体育类特长生(不含棋类)、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和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志愿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该学科满分的90%及以上。
市场星报记者了解到,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与普通高中相同,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国际班继续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合肥市普通高中国际班招生及办学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录取。国际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单独建立学生档案、单独进行教学评价。具体招生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关键词七
加分政策
六类考生可享政策加分
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照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据了解,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