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根据通知,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我国烟草消费税分别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进行过四次调整。2009年的调整中,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同时,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数据,全国吸烟人数超过3亿,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提高烟草税也凸现出我国以重税控烟的决心。据估计,每年有100万中国人死于和烟草有关的疾病,这个数字是世界上最高的,占全球每年相关死亡人数的六分之一。专家普遍认为,通过增税提高烟草售价是最有效的控烟策略,在大幅减少吸烟人数的同时还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烟草属于特殊消费品,各国一般均对其课以重税。在世界卫生组织2012年调查的187个国家中,有168个国家对烟产品征收消费税。提高烟产品消费税并因此提高产品价格,是国际公认的最有效的控烟措施之一。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3年公布的《全球烟草流行报告》,2010年至2012年全球178个被调查的国家中,有97个国家提高了烟产品消费税。2014年,印度、俄罗斯、白俄罗斯、土耳其、约旦、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汤加、赞比亚、乌干达、乌克兰等国家均提高了卷烟消费税。 我国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