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社报道 去年底,澳门特首崔世安当选连任,至今新一届政府官员已陆续到位,按照澳门法律,官员在担任职务的90天内必须申报财产,财产公开范围包括政界人士及澳门版“国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副局级以上必须公示财产
澳门现行《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由立法会在2013年通过最新修正案并生效。新修改后的《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制度》,要求公开特定公共职位及政治职位据位人申报书的第4部分,主要是不动产及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开人士范围包括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司法官员、行政会成员、办公室主任、副局级以上官员,自治部门、自治基金及其他公务法人(类似“事业单位”),以及公营企业、公共资本企业或公共资本占多数出资额的企业负责人(类似“国企”)。也就是说,掌握公权力的澳门官员以及与公共财政有关的副局级以上人员,都必须公示财产。
崔世安共有3套房3个车位
公众可以在澳门终审法院的网站上,查阅到财产公示的内容,主要是以上人员的不动产、商业企业或工业场所、在合伙或公司的股、股份、出资或其他的资本参与等。
公示部分内容显示,澳门特首崔世安一共有3套房产、3个车位,其中一套在内地拥有50%业权的房屋,作居住之用。在澳门政界人士中,议员、“赌王”何鸿燊的四太梁安琪自报拥有澳博10%的出资,成为政界首富。
从公示不动产情况看,除行政长官之外的主要官员中,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是最“穷”的,只有两套居住单位和两个自用车位;而运输公务司司长罗立文“最有钱”,除了拥有4套房产,还有19套继承所得与妻子共有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