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各种旅游陷阱、旅游恶性事件频频曝光,不仅让游客在原本应当舒心愉快的旅行中遭受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更令广大消费者在计划旅行之初就蒙上许多阴影,想要拥有一个完美旅行难道就这么难吗?其实注意防范以下四大风险,很多麻烦在萌芽之前就可以避免。
风险一:低价引诱
目前有些国内游、出国游的团费低廉得令人难以置信,游客往往怦然心动,殊不知有可能掉入低价的陷阱。
【案例】
2014年8月初,太原市民王女士打算和朋友们前往云南旅游。经人介绍,她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某旅行社导游的贾某。贾某开价“每名成人500元,老人与小孩每人800元”。而正常情况下,同样的线路需1500元以上。
第四天中午,行至昆明时意外出现了:众游客从一家购物店出来刚上旅游车,贾某便生气地说:“你们才买这么点东西,弄得我连路费都挣不回来,现在你们每人必须再交500元才行!”众人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从饭店吃过午饭出来打算上车时,游客们才发现旅游车不见了,贾某不见了踪影,电话也拒绝接听。
【提示】
外出旅游首先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旅行社,并且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误区,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条件,应当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的优劣。
风险二:景点缩水
个别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私自省去部分旅游内容,减少开支,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
【案例】
福州市民杨女士和朋友一行6人参加某旅行社预订的3月29日出发的日本6日游,玩出了一肚子气。
一路上日本当地导游除了购物景点外,对其他景点的介绍很少。在游览大阪樱名所、祗园艺伎街白川堤岸樱隧道时,日本导游先问游客有没有做功课,见并无反应便称该景点“不好看”,建议把时间留给购物。4月2日观赏千鸟景点樱花时,日本导游更以没地方停车为由,让游客自行乘车观花。
【提示】
消费者应在旅游前与旅行社签订完善的合同,每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在与旅行社沟通后也应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旅行中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保留证据,旅行后投诉要及时。
风险三:安全无保障
部分旅行社忽视安全问题,所用车辆不合格、司机疲劳驾驶,给游客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案例】
我国旅游团3月25日在泰国发生交通事故已致3死14伤。
据介绍,3月25日当地时间11时50分左右,陕西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赴泰国普吉、斯米兰双飞六日游17人旅游团在由普吉岛前往斯米兰途中,由于旅游车刹车失灵,车辆冲向路面下方深坑,造成3人死亡、14人受伤。
【提示】
对于旅行社提供的有明显问题的车辆,消费者应当提出拒绝并要求更换。外出旅游应该上旅游意外保险,该险由旅行社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承保,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范畴。
风险四:强迫消费
由于“零团费”风行,导游和地接社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回扣获取。因此,在游程上缩水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时有强迫消费发生。
【案例】
今年五一,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称,在云南旅游时因购物少被女导游大骂没良心、不要脸。
这段持续4分43秒的视频中,女导游全程不换气骂人。女导游称:“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她甚至威胁,“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元-4000元,将取消西双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
随后,该名女导游又说:“你们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费1000多元,还不如其他旅行大巴上的一个游客就消费一万多,有的一个人买镯子就花四五万。”在一顿怒火之后,该名导游点出了到达下一站后,游客需要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必须买满指定的数额。
【提示】
出游前仔细敲定行程中的具体安排,并明确旅游价格,防止旅行社变相提价。对于一些旅行社擅自增加的自费娱乐项目,有权拒绝。在当地购买特色产品要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