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拿了1万元“好处费”,将19.72亩土地的性质由工业用地变为综合用地,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损失90余万元。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长丰法院获悉,被告人何某某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获刑十一年半,没收财产10万元。
现年60岁的何某某,长丰县人,原任长丰县国土资源局测绘科科长。检方指控,合肥松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长丰县双凤开发区有一宗19.72亩工业用途的土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另案处理)欲将该19.72亩土地的用途由工业改为综合,几经周转找到何某某并送给何某某现金1万元。何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既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又未交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的情况下,私自将该公司的土地用途由工业改为“综合”,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契税损失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