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米以上高楼要设地震监测设施
2015年4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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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首次审议:
合肥百米以上高楼要设地震监测设施

李静 星级记者 俞宝强
 

4月29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草案》确定每年5月份为防震减灾宣传月,并指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优先进行改造或抗震加固。

【问题】:合肥防震减灾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百米以上建筑进行强震动监测

4月25日,尼泊尔发生8.1级大地震,造成严重伤亡。随后,我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发生5.3级地震。合肥市地处郯庐断裂带南段,是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

“合肥市地处郯庐断裂带南段,历史上曾发生三次5级左右地震,2006年以来,合肥市多次被划为地震危险区或值得关注地区,面对复杂的震情形势,对照中国地震局提出的‘到2020年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灾害的目标’,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艰巨”。合肥市地震局局长王世保表示。为此,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2015年地方性法规制订计划,同时,该项目也得到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的高度重视,并将其列为重点支持的立法项目,最终形成了《合肥防震减灾条例(草案)》。

草案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覆盖本市行政区域的地址监测网络和强震动预警系统。水库大坝、一百米以上的高层建(构)筑物、一千米以上的隧道、特大的桥梁、广播电视发射塔及其他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其建设、运行和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同时,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钻井、采掘、抽水、架设高压输电线等活动的,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现场监测。

【问题】:合肥基本抗震设防烈度是7度

学校、医院等抗震等级需“加码”

“在地震灾害预防方面,草案要求,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据王世保介绍,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地震活动断层监测与地震小区划结果的公布和管理。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结果,应当作为编制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选址依据。

合肥市的基本抗震设防烈度是7度,按照法律要求,需提高一度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草案规定,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防震减灾、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房产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建成的建(构)筑物进行抗震性能检查。

对未采取抗震措施或者经抗震性能鉴定后,抗震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改造或者抗震加固计划。草案规定,针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在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优先进行改造或抗震加固。并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城市轨道交通、铁路、枢纽变压站、输油输气输电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设施,应当设置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

【问题】: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言

擅发信息、虚报瞒报将严惩

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具体规定,《草案》结合合肥市实际,设定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其中,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施工单位不按照抗震设防要求施工的,降低抗震设防标准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草案》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建立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和跟踪制度,增强地震预测水平。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传播地震谣言。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澄清。其中,对于防震减灾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擅自发布地震预报信息、虚报瞒报灾情,擅自撤销群测群防信息站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草案还确定每年5月份为防震减灾宣传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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