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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工作之便,“瞒天过海”被抓

记者 祁琳
 

星报讯 公司员工偷用盖好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与人签订买卖合同,同时私下找小厂生产公司产品,以次充好。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新站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抓获归案,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4年11月29日,新站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新站区一小区工地上发现一批某品牌电缆,疑是假冒的,民警接报警后现场扣押了十余卷电缆,之后经质量检验,这些电缆不合格,该品牌厂家确认并非他们生产。

经过调查摸排,今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归案。刘某,50余岁,原本是这家电缆厂的业务员,做业务辛苦,于是便想利用电缆厂的品牌赚钱。他提前在准备好的买卖合同上偷偷盖上厂家印章,之后私底下找到小区建设方签订合同,但电缆是刘某找到一个小厂生产假品牌电缆,以次充好,涉案金额达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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