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
“天网”行动再有新动作,继前日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出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对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追捕后,在100名外逃人员中名列榜首的是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的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习奥会”曾点名杨秀珠
红色通缉令信息显示,浙江女巨贪杨秀珠可能逃往美国。
此前,媒体报道称,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此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与奥巴马进行会晤时,特别强调了遣返外逃人员,并且第一个点名杨秀珠。
“第一女巨贪”杨秀珠逃亡后基本销声匿迹,后来我国工作人员摸清了她在美国。所以红色通缉令发出,杨秀珠很可能第一个被遣返回国,这对更多外逃贪官将产生震慑作用。
此次集中发布,也将有利于促进全球反腐败统一战线的形成。
据《环球时报》报道,目前,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阮方民表示,虽然国内报道中称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工作已经启动,但并不意味着马上就可以被遣返回国。
“加拿大和美国没有引渡条约,所以杨秀珠称为遣返。”反腐专家李永忠表示,美国不是我们国家刑事互助条约的缔约国,也没有签订刑事互助协定,所以只能遣返,或者通过外交谈判来解决。
杨秀珠回国或被判无期?
杨秀珠若被成功遣返回国,将进入什么司法程序?按照纪委公布的其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又将面临什么样的刑罚?
李永忠表示,杨秀珠不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因为按照《国际法》规定,一旦签订引渡条约,就不能被判死刑,这是国际上公认的。只要引渡,就得事先作出承诺,必须不判死刑。杨秀珠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链接 “第一女巨贪”杨秀珠
杨秀珠,原温州市长助理、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2003年4月,杨秀珠出现在美国旧金山的大街上。2003年5月13日,浙江省对杨秀珠立案侦查。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2005年5月,杨秀珠被曝在荷兰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