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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维铭侵吞公款数十万元 逃亡时间达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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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维铭侵吞公款数十万元 逃亡时间达13年

吴贻伙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的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中,由安徽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上海安徽裕安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维铭名列其中。

据了解, 徐维铭,出生于1944年,上海人,复旦大学毕业,曾为上海安徽裕安实业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省公安厅在侦查徐维铭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时,发现徐维铭涉嫌贪污的问题后,于2006年9月25日将该案移送省检察院查处。省检察院经初查,于2006年12月26日以涉嫌贪污罪对徐维铭立案侦查,并于2007年11月1日决定将其逮捕。现初步查明,徐维铭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任上海安徽裕安实业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事实,侵吞公款数十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贪污罪。

徐维铭于案发前的2002年6月逃亡美国。近日,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的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中,徐维铭系其中之一。公开的信息显示,徐维铭,外逃所持证照号码为“140645533”。2005年6月1日,有关方面对其发布了红色通缉令,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899/6-2005”。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经过查询后获悉,1990年4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上海安徽裕安实业总公司并建设裕安大厦,作为安徽经济外向发展的窗口和桥梁。裕安公司的成立和裕安大厦的建设,成为安徽省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在沪皖两地乃至全国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裕安公司是国内首家参与浦东开发开放建设的公司之一,裕安大厦作为浦东开发第一幢标志性高层建筑,代表了安徽的对外形象,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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