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环保局局长唐龙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大通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唐龙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被告人唐龙在担任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镇长、大通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318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