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部署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等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价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