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愈加“低迷”。业内分析,理财产品如果不进行创新,就很难在存贷款等综合业务上留住客户。继苏宁、阿里等互联网平台推出理财产品可提前变现功能后,商业银行也在打破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流动性差的局限。而在合肥,推行该项服务的银行并不多。
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可转让
在银行购买过理财产品的朋友都有这样的体验,只能等到期才能获得本金和收益。且“固定期限”类银行理财产品在传统的概念里,意味着比活期更高的收益。而近日,浦发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份额转让业务,适用于该行发行的部分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仅限柜面渠道办理。买了理财产品后如果急需用钱,可以自己找来下家或者委托银行找下家进行转让,从而获得急需的资金,这是行业内首次推出了固定期限类理财产品可转让的业务。“有这个业务,但受理客户不太多。”合肥浦发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不过,银行方只为客户提供转让平台这一服务,不参与价格指导,因此转让价格是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值得客户注意的是,这个转让过程并不是免费的,银行方面会收取一定手续费。如果是客户自己找来下家,银行收取手续费50元/笔;如果是委托银行找下家,银行则收取转让金额的0.1%,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适当选择。
推理财产品类证券化交易
昨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省城合肥推行理财产品可转让服务的银行并不多,而知道该项服务的投资者也甚少。事实上,为提高理财产品流动性,一些银行不断在探索,如推理财产品类证券化交易。早在2012年,建设银行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乾元01”实现了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交易,虽然交易量不大,但也为理财产品的交易转让进行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目前,部分银行为解决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问题,还推出了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业务,即借款人以本人名下、在某家银行销售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益权设置质押,从该行取得人民币贷款。理财产品质押融资和理财产品转让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流动性的问题。当然,可质押的理财产品绝大多数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这些服务推出市场后叫好不叫座,但是为理财产品的交易转让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这些情况下如何转让才划算
1、刚开始计息就要转让
理财产品刚成立,商业银行计算理财收益的时间不长,可将理财产品的全部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一并转让给接盘者。投资者通过受让进行,也不失为一种投资途径。
2、理财产品期限过半时转让
此时出让方和受让方可参考理财产品出让时运作期限的同类理财产品来打折定价。
3、理财产品要到期时转让
如某一款投资期限为6个月的理财产品,还有10天就要到期,此时急需转让时,转让方就要更多地分享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