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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 终究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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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房” 终究利大于弊

□苑广阔
 

去商场买东西可以“无理由退货”,买房子可以无理由退房吗?15日,恒大集团宣布,将从4月16日起实施无理由退房。这一政策将覆盖恒大在全国147个城市的305个楼盘,宁波的三个楼盘也包括在内。(4月16日《现代金报》)

按照恒大集团方面的说法,凡购买恒大所有楼盘住宅的客户,若已履行《楼宇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之日起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内,均可无理由退房。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恒大地产的业主认为所购房子价格不符合预期都可以选择退房。

对于恒大集团的这种举措,业内也并非是一致叫好,而是有着不同的声音。比如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成交大部分为期房,购房者从签约到收房需要1~2年时间,大部分需要支付10%~15%的按揭贷款利息或者是资金成本;另外,收房前还有3%~5%的税费支出。如果选择退房,这部分将成为购房者的损失。

尽管以上观点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我看来,恒大集团“无理由退房”政策的推出,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还是利远远大于弊的。对于消费者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情,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退房的。更何况正如上面业内人士分析的那样,一旦真的退房,还会面临贷款利息、各种税费方面的损失,所以开发商这一政策的出台,对绝大多数消费者应该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万一在房子交房或入住之前真的出现了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况,或者是某些业主因为自身原因无法再继续履约买房了,那么有了“无理由退房”政策,就可以帮助客户减少损失,避免麻烦。我们换句话说,开发商“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出台,赋予了消费者又一次选择的机会和权利,而有这个机会和权利,总比没有这个机会和权利要好,万一我们真的需要这样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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