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科技局获悉,2015年合肥市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出台,有效期1年,合肥将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凡是在合肥市区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合肥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合肥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户籍或身份证在合肥的社会个人,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对于支持“创客空间”等创新型孵化机构,合肥将给予5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
设科技保险基金分担风险
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除原先设立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之外,合肥还设立科技保险基金,引入科技保险经纪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分担创新企业市场风险。鼓励创新企业和保险公司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等保险业务,贷款企业无法偿还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的,由科技保险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银行对企业科技小额保证保险贷款,实行基准利率贷款,政府按照基准利率30%给予银行利息补贴。
对于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保险保费的,政府给予保险公司1%补贴。对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由县区开发区统一申报,给予其申报保费50%资助,由其兑现给企业。
支持“创客空间” 资助50万
合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试点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位)、国家专利金奖的企业,奖励创新团队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级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创客空间”等创新型孵化机构发展,对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及年度考核优秀的孵化器,给予5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给予100万元奖励。
聘请外籍专家最高资助60万
对合肥企业聘请的外国高端技术(管理)专家(限名额),且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当年聘用费50%、最高60万元资助。
对单位和个人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当年发明专利申请(均进入实审阶段)达到30件、50件,当年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专利贯标试点企业通过达标验收,专利服务机构新增托管企业(专利)达到100家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合肥发明专利并获授权的,给予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一次性50万元以上奖励,由其兑付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