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庸官,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庸庸碌碌、消极怠政、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公职人员。
长期以来,我们存在着“治贪不治庸”的认识误区,认为只要不干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不是“贪官”就好,那些庸庸碌碌的官员危害性不大,不必理会。
其实,庸官造成的社会危害不亚于贪官。庸官的存在,一方面消磨了干部队伍的使命感、责任意识与进取精神,使部分干部在工作中不敢多管事,不思多谋事,不愿多干事;另一方面也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利益诉求相冲突。
治理庸官,有法可依。《公务员法》明确把“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公务员的法定义务,同时将“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视为应该受到惩戒的行为。细看贵州省黔西南州推出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就是对《公务员法》的细化与落实。“召回”制度的种种措施也是让能者上、庸者下,让不胜任者下台,让踏实努力干事的人得到相应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