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刘波 记者 志强) 4月8日,淮北相山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接报称:渠沟镇刘楼村发生一起火灾,该队侦查员联同辖区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该起火灾为人为放火,失火房屋为当地村民刘某及其母亲和哥哥共同居住。
侦查员在与刘某谈话过程中,发现其言辞闪烁,并有轻生厌世的念头,推测刘某与该起人为纵火案件有关,便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经悉心疏导教育,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案发当日中午,刘某参加朋友儿子婚礼,看到自己朋友的儿子都结婚了,而自己仍单身,心情顿时低落,随后喝了不少酒。下午回到家中后,刘某产生轻生念头,随即将摩托车内的汽油抽取后泼洒在自家房屋内,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后因火势变大,无法控制,犯罪嫌疑人刘某感觉恐惧,遂从着火房屋内逃离。
犯罪嫌疑人所居住房屋西侧及南侧均为他人住宅,刘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安全,涉嫌纵火罪,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