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考”、“中招”方案出炉。2015年我省高中阶段计划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8.2万人以上(不含技工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将取消“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此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中考命题重视考查分析能力
据了解,2015年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录取依据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标准的做法,积极实行以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结果作为高中录取依据。
理科实验操作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
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体育应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分值应不低于45分。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最高分值15分,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并用于高中录取的地区,计入中考总分。
听力残障学生可免考英语听力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六类学生可享受中考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今年秋季起停止招收择校生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各地要取消“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
与此同时,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超计划招生取消示范高中称号
根据“中招”方案,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凡违背此项规定招收的学生不能建立和取得学籍,更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
示范高中分解指标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
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15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80%。
中职学校统一网上招生录取
从今年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统一网上招生录取。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职学校和专业都须进入统一的招生平台,未进入招生平台的学校和专业不得招生。
民办高中不得为他校挂靠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和获得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