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支持丈夫避债办成所谓假离婚,不料丈夫假戏真做与别的女子在一起,女子一怒起诉到法院。
2000年,枞阳县居民吴敏与丈夫刘琪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2年春节,刘琪表示在外做生意赔了钱,欠了二三十万元的债,无力偿还,为了不连累吴敏和女儿,希望通过假离婚来躲避债务,等自己把债务还清后再与吴敏复婚。两人遂于2012年3月签订“离婚协议”,并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盼望着丈夫早日还清债务与自己复婚的吴敏意外发现,丈夫背着自己与一黄姓女子交往甚密。双方争吵中,刘琪表示:“我们俩办理了离婚手续,早已经不是夫妻了,你无权干涉我的个人生活。”吴敏一气之下将刘琪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刘琪在婚姻关系解除后与黄姓女子交往,并不构成婚内过错。最终,吴敏无奈放弃起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