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黑名单”莫成“无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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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黑名单”莫成“无牙老虎”

□张枫逸
 

今后,游客在旅游中出现严重不文明行为,将被拉进“黑名单”。4月6日晚,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通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4月7日《法制晚报》)

去年底,两名中国游客大闹亚航航班后,国家旅游局曾将两名涉事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纳入《全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并通报当地的旅游业者,使这两名游客上了当地旅游行业中的“黑名单”。如今,《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规定措施,建立健全了“拉黑”不文明游客的长效机制。根据办法,游客出现6种不文明行为之一,由此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除了旅游主管部门报送,“黑名单”信息还可以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

游客“黑名单”制度,受到舆论广泛好评,被寄予厚望。但任何“黑名单”都不是一“黑”就灵,游客“黑名单”能否真正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关键看其有没有通上“高压电”,会让失信者付出多少代价。不过,从报道来看,公众恐怕要大失所望了。暂行办法并未设立实质性的处罚措施,“黑名单”更像是唬人的“无牙老虎”。比如,办法只是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应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却并未提及游客不纠正不文明行为将如何处理;而“必要时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说法也很模糊,什么情形属于“必要”,通报后相关部门将怎样运用这些不文明记录,都是语焉不详。

要想游客“黑名单”发挥威力,就必须给“老虎”配上铁齿铜牙,踏石有印,抓铁留痕。

今年年初,上海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将联动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这一做法值得推广,将游客“黑名单”在全国旅游行业内部共享,使其在景区买票时不能享受优惠,成为不受旅行社、宾馆酒店欢迎的人。同时,通过顶层设计协调相关部门,把游客“黑名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让不文明游客在贷款、出境等方面寸步难行,使其不敢在出游时“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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