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儿子卖掉房子,母亲不愿搬出,买主将母子俩告上法院。老母一气之下,也将儿子李某告到法院,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淮南谢家集区法院经调解,妥善化解了三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013年5月,李某与赵某签署房屋买卖协议,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赵某取得位于谢家集区平山街道一套房屋产权。因赵某母亲王某已年过七旬,一直居住在该处,不同意搬出该房,房屋就一直没有交付。李某起诉到谢家集区法院,要求母子俩交付房屋。王某本来就对儿子卖房不满,接到诉状后,她将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谢家集区法院受理这两起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分析。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找三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同意搬出房屋,将房屋交付李某;王某将另外租房居住,由赵某每月支付400元房租费。至此,两案均得以妥善处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