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每户都要缴纳一笔房屋维修基金,数额为几千到几万元不等。可是,真到房屋损坏需要维修时,这笔钱的支取却是十分困难……3月21日,市场星报刊登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开征集修改意见相关稿件,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教授、省政协常委金文水建议,明确相关规定,不能再容忍维修基金“装睡”了。
利息差额不翼而飞
希望“唤醒”对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权
谈及此次物管条例的拟修改,金文水最为关注的就是“唤醒”房屋维修基金。让其真正为业主使用。
“现在,广大业主的维修基金,名义上是业主所有,实际上变成成了政府财政资金,或者某些房产部门的‘大金库’,还不是所谓的‘小金库’,因为这笔钱太大了”。昨日,金文水将自己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信息对账单拿给记者看,“从2010年9月至2014年6月,我交了11120元,而我的利息才300多元,远远低于银行的利息,这仅仅是我一家的,其中的钱到哪儿去了?”
金文水认为,业主自己的钱,长期被某些部门占有,或者说这些部门把短期代管职责,变成无限期占有权力,这就等于剥夺了业主对维修基金的占有权。由于业主丧失了对维修基金的占有权,业主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存款银行,选择定期存款或者购买国债,这就丧失了处分权。
申请需2/3的业主同意
找业主签字,费时费力很折腾
“现在,业主若要使用维修基金,必须向房产部门申请。这就标志业主对维修基金只有申请权,而没有自主使用权”。据金文水介绍,申请能够批准的,寥若晨星,使用维修基金比登天还难。相关部门还承认,2010年4月,合肥市维修基金支用工作全面启动,至今已成功使用的项目已有50多个,“而实际上,15年间,合肥市诸多小区需要维修的项目,至少是数以千计。”
“看新闻,合肥市不少小区基础设施被破坏了,却找不到人修,例如经常报道的小区电梯事件。想要申请物业维修基金吧,程序繁琐以外,最棘手的就是,维修基金申请下来需要整幢楼2/3的业主同意”。据金文水介绍,申请报告打打简单,问题是,怎么找到这么多业主签字。难道,要挨家挨户去敲门征求意见?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并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入住率都不到50%,找到2/3的业主,谈何容易。
不能再成一本“糊涂账”
真正做到“取之于民”,也能“用之于民”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明确规定了业主共有、自主使用、使用情况公开三原则,排除了政府占有、政府审批维修基金的权力”。同样身为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金文水表示,可这三原则,在现实中,被一些规范性文件推得“干干净净”。
“除此之外,财政部等发布的维修基金管理的相关办法也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这一条也很难实现,我们小区去年就申请了,到现在没有转账……”
金文水建议,我省本次修改物管条例,要把广大业主对商品房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和政府的初期(业主大会成立前)代管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取之于民”,也能“用之于民”。并增加基金归集使用,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发布或公示基金情况,不能再成一本“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