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祝亮)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决定从今年起停止执行缓缴社会保险费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政策,并启动实施普惠制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中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从2015年起停止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按国务院及省有关政策执行(另行通知)。关于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则将继续执行到2017年底,并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新的政策要求进行完善。
据悉,我省将开始实施普惠制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按照该政策,市级统筹地区2014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能够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可以实施岗位补贴政策。享受对象为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为: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费额的一定比例(由市级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区基金结余情况和享受补贴企业数量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50%)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原则上,各市每年用于岗位补贴金额不超过当年征收失业保险费的50%。
另外,我省还将建立享受岗位补贴政策企业违反不裁员承诺时补贴资金追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