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一名七旬老人收到中奖短信后前往合肥某公司领奖,经工作人员推销,他花费19.8万元买下书法作品等待拍卖。可最终钱花了,拍卖却“不了了之”。多次协商退款无果后,他起诉至法院。昨日,合肥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去年10月,年过七旬的王大爷收到中奖短信后,前往合肥某公司领奖。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同年11月1日,他购买了“国钞金砖”产品六组,并支付了18.56万元,对方承诺同年12月30日帮其拍卖,每组至少可以拍卖到6万元,如果拍卖不成功便原款退还。据王大爷称,当时对方还写了收条和承诺书。
同年11月26日,另一工作人员让他到公司有事商量。对方告诉他,12月17日有一场拍卖会,可以将购买的“国钞金砖”,换成欧阳阜成的书法作品,每幅字19800元,然后由该公司运作并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每幅字最少可以拍卖到8万元。拍卖成功后,还可以再买“国钞金砖”,并参加同年12月30日的拍卖,一个月内可以赚两次钱。
经对方一番介绍,王大爷心动了。次日,他便与该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购买10幅欧阳阜成的书法作品。为此,他补款12400元。此后,他多次询问拍卖事宜,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后来,该公司通知他把这些书法作品拿走,自己联系拍卖公司。在多次协商退款无果后,他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退还货款19.8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庭审中,针对王大爷的诉请,该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撤销买卖合同,不同意退还货款及利息。
至于字画为何存放在该公司,该公司代理律师称,当时,王大爷称家里潮,所以把字画先放在该公司,后来要求他拿走但其没拿走。“开具19.8万元的发票是按合同总额开具的发票,考虑到圣诞节有活动,所以剩余款项就作为优惠不要了,他实际只支付了17.46万元。” 昨日,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