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25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市立医院患者刀捅护士案”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陈儒林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14日,被告人因病入住安庆市立医院外科大楼三楼妇科病房23床,5月19日进行子宫肌瘤切除手术。术后,陈儒林下身流血并伴有白带,认为医生不负责任用错了药,产生杀医泄愤的想法,并于5月24日付诸行动,致使被害人许某某受伤倒地(经鉴定为重伤二级)。陈儒林丈夫黄建军闻讯赶来,从背后将其抱住拖回病房。陈儒林回病房后,用手机拨打110报案称其杀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告人犯罪以后及时拨打110报警,且在医院等待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持刀伤人的事实,系自首。审理期间,被告人家属代其缴纳3万元赔偿款。综合考量,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