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直升机“黑飞”坠入水库,一人获救一人死亡。20日发生在合肥的一起航空事故引发广泛关注,这是近年来合肥首次发生的“黑飞”坠落事故。作为低空开放的非试点城市,“黑飞”是如何发生的?在低空开放呼之欲出、私人飞机上天方兴未艾的新形势下,这样的“黑飞”该如何杜绝?(本报今日04、05版)
这起民用直升机坠毁事故,最终造成机上一人受伤、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我们再仔细想想,如果这架直升机不是坠入水库,而是坠入了居民区、闹市区、学校或者集市,后果会如何?如果这只是一次正常的飞行,因为不可抗力导致飞机坠落,还情有可原,但实际上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黑飞”。所谓“黑飞”,就是飞行活动既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备,也没有得到批准的擅自飞行。
不可否认,中国现在有钱人是越来越多了,不管是为了交通出行的方便,还是出于对新鲜事物的体验,抑或仅仅是为了“炫富”,国内购买私人飞机者都越来越多。而我国出于安全的考虑,对私人飞行器、低空空域都有着严格的管理要求,从购买飞机,到给私人飞机“上牌”,再到飞机驾驶员的培训,以及飞行前的一系列审批报备手续,可以说既繁琐,又严格,这当然是为了私人飞机乘坐者以及地面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虑,但客观上也让很多拥有私人飞机者觉得限制了自己开飞机的自由。实际上,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未经批准报备的“黑飞”现象层出不穷,完全可以用猖獗来形容。
而“黑飞”现象的普遍存在,除了危及私人飞机乘坐者的人身安全之外,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危及了地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我看来,要想既推动通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公众个人“开飞机”的需求,同时又保障地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多管齐下。其一,在不放松管理标准的情况下,尽量简化个人购买和使用私人飞机的手续程序;其二,建立注册制度,将通用航空乃至于无人机等各类飞行器纳入注册制,建立相应的分类管理标准、飞行管理办法和法规,让每一个飞行器都有迹可循;其三,加强技术升级,完善配套建设。目前国内的雷达监控只能监控到3000米以上的领空,而低空很难监控到,所以必须升级雷达监控系统,把低空领域的飞行器纳入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