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感谢刘法官,我们昨天把结婚证领了。”3月19日中午,在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内,一对青年男女兴高采烈地和刘法官聊着天,还送上了喜糖。
事情还得追溯到23年前。1992年秋季的一个早晨,年轻夫妇应某、童某到菜市场去买菜,回家的路上听到某个角落传来隐隐的啼哭声。两人谨慎靠近,发现一个裹在被子中的婴儿。看着通红有些发紫的小脸儿,初为人父人母的夫妻俩很是心疼,决定帮孩子找父母。
多方打听、找寻,始终没有音讯。二人虽断定该女婴是弃婴,但又不忍心将她送到孤儿院,考虑到有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小应,再收养一女孩,便儿女双全了,遂收养了这名女婴,取名小英。
转眼间,二十多年过去了,儿子长成了大小伙儿,一表人才,当年的女婴已是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了。应某夫妇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琢磨着该给儿子物色媳妇、给女儿张罗婆家了。不经意间,发现儿子竟然在和女儿谈恋爱,甚至已“私订终身”。开始,应、童二人死活不同意,但面对两个孩子坚决的请求,夫妻俩又不忍心,最终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两个孩子兴高采烈地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工作人员发现二人的户籍在一个户头上,系兄妹关系,告知结婚手续不能办理。尽管二人向工作人员解释了他们的真实关系,但仍无法顺利办理。无奈之下,3月11日,应某夫妻带着女儿来到法院,请求解除与女儿的收养关系。
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承办法官在当日制发了民事调解书。一切手续办理妥当后,小应和小英便到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