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父母亲年老体弱,两个儿子不管不顾。去年11月,巢湖市槐林镇一对农民夫妇提起诉讼,要求其两个小儿子除给付赡养费外,还需每人每月陪自己唠家常。日前,巢湖市人民法院判令两被告在给付两原告赡养费的同时,每月需探望两被告一次。据了解,这是巢湖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首例支持“精神赡养”案件。
家住巢湖市槐林镇的费某某(化姓)与汪某某(化姓)夫妇均已年逾古稀,且身患疾病。这对老人一生共生育四个儿子,并含辛茹苦将四人抚养成人,帮其成家。然而,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三儿子、四儿子自结婚后,一直对父母不管不顾,甚至在父亲生病住院时,连去医院看一眼都不愿意。
2014年11月,老夫妻向槐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工作者了解情况后,代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两个小儿子承担赡养义务,除给付赡养费外,还要求他们每人每月需陪父母唠家常。
法院审理认为,2013年7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就让“常回家看看”从传统道德要求,正式上升为法律明文规定,成为每个赡养人必须履行的义务。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