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的“军令状”。一年后,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9.9%。对此,做个解释的地方政府寥寥无几,绝大部分地区都不了了之。相比言犹在耳的“军令状”,一年的时间让承诺没了“底气”。(3月16日新华网)
一年前,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踌躇满志,豪言壮语连连,喊声阵阵向雾霾“宣战”,一时间,百姓权且信了,而且感动和期待着。 然而,一年过去了,天还是那个天,雾霾还是那个雾霾,而当初说好了的“军令状”呢?依然只是“纸上的承诺”。各地政府连一句温心的解释都没有,更遑论什么负荆请罪或自我问责了。
地方政府治霾“军令状”成为棉花棒,究其原因,一者,是问责主体缺失。二者,官员的自我监督靠不住,让官员自我惩戒,犹如医生给自己动手术——下不了刀子。但是,面对治霾 “军令状”,地方政府是否践诺,这事关政治道德底线和政府公信力,岂可儿戏?
实践证明,雾霾是可防可治的,否则,哪有APEC蓝?但前提是,地方政府要备足功课,下足功夫,打好治理雾霾这一场硬仗。怕就怕,有些地方政府嘴上一套,干的却是另一套;抑或是,在治理雾霾方面,碌碌无为,无所事事。若说这样能治理雾霾,只能是一句美丽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