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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会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调查: 18份公开、3份延期、10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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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会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调查: 18份公开、3份延期、10份拒绝
食品监管信息,能否“芝麻开门”?
 

平均每年每个地级市查办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1000件左右。此次调查中,收到15个城市总计212个案件,平均每地仅14.1件。选择性公开由此可见一斑。信息公开不易,怎样公开更难。前者是价值观,后者是方法论。如何在信息公开与不引发社会恐慌之间寻找平衡点,至关重要。

“某奶粉”是谁?

“这是什么?”

“你想干吗?”

“我们是不可能公开的”

“我们早就主动公开了。”

这是记者向全国31个省会城市(含自治区首府、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后,得到的迥然不同的反馈。这也是消费者向地方食药部门申请信息公开遭际的缩影。

2014年12月底,四川省南充市食药局公开9起已办结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其中一涉案品牌以“某奶粉”代替。彼时,南充市食药局称若曝光企业名称,“对企业打击是致命的”。迫于舆论压力,该局后来公开某奶粉品牌为雀巢能恩,一同涉案的还有知名奶粉品牌贝因美。

作为1岁孩子的母亲,广州消费者何佳最早向南充市食药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奶粉有问题,却不知谁有问题,是什么问题”让她感到恐慌。2015年1月26日,何佳收到南充市食药局书面答复称,该信息属于“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由工商局查办,要求其与工商局联系。

深圳市民杨占青也收到同样的答复,一字不差。在南充事件之后,长期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杨占青又向山东省食药局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

2015年1月下旬,山东省食药局通报了该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二十大案例。但除1家企业外,其他19家企业均以“某某”代替。杨占青为此递交申请,山东省食药局由此向杨占青公布了其中的10起,称另外10起“应由公安机关发布”。

鉴于越来越多的读者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难”,2015年1月27日,记者同时向全国31个省会城市食药局申请公开“该市2014年度已办结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至2015年2月26日截止日,武汉、成都、哈尔滨等3地要求延期回复。截止到发稿前,记者共收到北京等18地公开的信息,而海口等10地拒绝公开、无法公开或无回应。

办公室推法规处,法规处让找稽查局

申请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找哪个部门?

有些地方食药局内部也未必清楚,更别提消费者了。以西安市食药局为例,拨通其网站公布的电话,被告知归法制办管;法制办回应“这是食品稽查分局在管”;食品稽查分局称“这个信息必须由市局发布,我们是分局”。 实际上,西安是为数不多的已经在食药局网站上公开案件信息的城市。

按照2014年8月国家食药总局颁布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但此次记者调查显示,各地食药局负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并不统一。有的是办公室,有的是法规处,有的是稽查执法部门。

就具体查办食品安全案件的稽查执法部门而言,在不同省会城市也存在稽查局、稽查处、稽查大队三种表述。

“这是各地在食药机构改革中改革力度不同的结果。”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评价,稽查大队一般是参公事业单位,稽查处是局内设机构,稽查局(分局)是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权的独立性较强的机构,通常比一般处室高半级。

“各地都希望成立稽查局,但结果大部分都是稽查大队。”胡颖廉说。这意味着作为案件信息公开的基础,各城市的行政执法能力已经存在先天差异。

选择性公开

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属于哪一类信息公开,同样也存在地区间认知差异。2007年1月颁布的《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和“保密”三种。

但此次调查中,记者发现,除已公开相关信息的11个地方食药局外,其余20地均要求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

以南宁市食药局为例,不但需要以传真的形式提出申请,该局还要求“出示记者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当记者提出以公民身份提出申请时,被以“需要说明有何切身利益”为由拒绝。

“目前食品安全是地方政府负总责,食药总局的细则只有指导意义,却没有强制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鹏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对此深有同感。他正接受国家食药总局委托,开展一项关于食药系统信息公开制度的课题研究。在实地调研中,对于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直是较难的部分”。

法律和部门规定要求必须公开的内容,为何实践中阻力重重?沈阳市食药局一名工作人员的话道出了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担心:“有时候你公开一个案件,会影响到企业发展。”

胡颖廉算了一笔账:国家食药总局每年会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清单,总量在二三十万件,中国地级市近300个,平均每个地级市每年办理的食品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在1000件左右。

而此次记者调查中,收到15个城市总计212件信息公开案件,平均每地只有14.1件——远小于1000件。

除数量外,公开的范围和对象也是选择性公开。此次经记者申请后公开的7地中,南京、福州、石家庄、南宁是公开在食药局网站上,杭州、长春、济南则只对申请者本人公开信息。

在胡颖廉看来,这更能体现各地食药局选择性公开的现实考量:如果只有本地公开、别的地方都不公开,当地严格的监管环境可能会“逼走”企业。

从地区分布上看,15个公布案件的城市,东部10个、中部1个、西部4个。案件数量上也有差异。公布案件最多的广州达60件,最少的南宁只有1件。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似乎与经济水平成正比。胡颖廉认为,“这背后是治理理念”的差别。

杨占青至今仍在向各地各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他有一个信息公开的梦,“人们买食品前,有意识地查一查食药局公开的信息,将成为一种消费常态”。

据《南方周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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