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工商局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内容涉及虚假医疗广告、网站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假冒手机等……
记者 沈娟娟
NO.1 涉嫌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4年4月10日,合肥市工商局接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的投诉,对合肥市滨湖天慧紫辰阁小区的承建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了货值金额129256元的假冒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华亚”牌的110mm和50mm的双壁消音管和单壁管。
NO.2 涉嫌销售侵权白酒
2014年7月18日,合肥市工商局在潜山路399号汉嘉都市森林E3、4、5幢商铺101查获侵权的贵州茅台酒20瓶,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鉴定结论为:当事人销售的20瓶贵州茅台酒不是该公司生产、包装出品,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19980元 。
NO.3 违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2014年8月,合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网络监测发现,某医院网站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该医疗机构网页上宣传的医院的“诚信单位”的荣誉资质、牌匾、公益援助活动等内容和图片是虚构的,与事实不符,误导欺骗了消费者。
NO.4 销售假冒“三星”手机
2014年12月24日,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前期摸排,周密部署,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三星、小米手机案件,现场共查获违法手机669部,违法经营额已达2601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