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霍邱县一对姑侄,因房屋归属权问题发生纠纷,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姑姑所有。日前,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侄子孙某被判刑1年。
据了解,孙女士与孙某属姑侄关系,孙女士委托孙某在家乡霍邱县岔路镇购买地基建房,孙女士先后支付购地建房款27500元,孙某按约定在位于岔路镇开发区购宅基地二间,建门面房2间,后小房2间。该房建好后,孙某仅是暂时居住,产权属其姑母所有。2007年,双方因琐事产生纠纷,孙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孙某退还被占房屋。法院最终判决孙某将门面房2间、小房屋2间交还给孙女士。
判决生效后,孙女士申请强制执行,但孙某一家拒绝搬离。2014年初,孙某称房屋漏水不能居住,将房屋拆除并在原址新建。日前,法院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