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4年,安徽法院突出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继续保持依法从严惩处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375件,判处罪犯600人,全力保护社会公众‘舌尖上的安全’”。3月10日上午,安徽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安徽法院2014年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及典型案例》白皮书。
据安徽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介绍,这375件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3件,判处罪犯7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65人;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59件,判处罪犯100人;非法经营罪案件248件,判处罪犯364人。
“2014年,安徽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37983件,审结3751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5.5%和27.4%。”汪沪平告诉市场星报记者:“案件涉及面广,类型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两大类十余种。”
“其中合同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电器、食品、药品、种子化肥、装潢材料、烟花爆竹等商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及旅游、餐饮、医疗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主要包括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除传统消费纠纷外,网购、旅游服务、手机通讯、预付费消费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