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51岁的李要国戴着口罩走出病房,种下一棵“健康树”,祈祷自己健康的同时,也缅怀那位素未谋面的救命恩人。
2月14日下午5点半,肝、肾功能都已衰竭的李要国在安医大一附院接受肝肾联合移植手术,成为安徽省首例成功接受肝肾联合移植的病人。肝、肾来自一位出车祸的淮北小伙,他给了李要国重生的机会。
李要国是幸运的,然而多数人却远没有这么幸运。2013年,器官捐献在全国推开,然而两年时间,我省仅有11例器官捐献。
1 【故事】
银行职员器官衰竭 12小时手术重获新生
李要国是合肥一家银行的普通职员。51岁的他,已经被肾功能异常折磨了12年。
3个月前,李要国突然感觉乏力不适,经检查,他的肾功能衰竭,已发展成为尿毒症,需要进行透析治疗。没过多久,他的肝功能也出现恶化,肝脏肿大到正常的3~4倍。
安医大一附院的医生告诉李要国,保守的治疗或单纯的肝移植、肾移植,都已无法延续他的生命,只有进行肝肾联合移植,才能有一线生机。
幸运的是,2月13日下午,安徽省红十字会传来消息:淮北有位死者家属表达了捐献器官的意愿。器官供体是一位24岁的小伙子,骑摩托车时出了车祸,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
2月14日下午5点半,手术开始。8名手术医生分为两个小组,多名护士实行两班倒,3名麻醉师坐镇现场,紧张的12个小时后,手术终于顺利结束。
李要国恢复得很好,移植的肝肾已经在他体内生机勃勃地跳动。再过一两周,他就可以出院回家,以后只需服用抗排斥药物,定期进行复查,他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2 【数据】
两年11例器官捐献失败的捐献案例超过50例
据了解,目前我省肾、肝移植需求的人数众多,但只有少数人能够通过器官移植得到自己生命延续的机会,大多数患者只能一边做着透析一边捱日子。
有统计显示,在30至40个适合器官移植的患者中,只有1人能成为“幸运儿”;这个比例在我省可能更低。
13年7月,我省正式启动器官捐献工作。近两年时间里,全省仅实现11例捐献,落后于广东省等器官捐献“优等生”。
姚卫东是安徽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他还有另外一个职务:安徽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
“1例成功捐献案例的背后,至少有5例失败的案例。”姚卫东说。这里的“失败”,指的是在得知有合适器官源后,红会在与其家属或有关部门的协调中没有达成一致,导致捐献无法进行。
不过也有值得让人高兴的地方,相比2013年捐献3例、2014年捐献4例,今年开年才两个多月,我省就已经实现了4例器官捐献。“我相信今年我省器官捐献工作能有大的突破。”姚卫东说。
3 【原因】
传统思想束缚 执法部门在“脑死亡”上认识不一致
器官捐献的前提是脑死亡,也就是脑干反应消失,脏器只能通过呼吸机维持。如果家属同意捐献器官后,评估组的医生会对患者进行严格评估,确定他是否死亡,以及相关脏器是否符合捐献条件。
抛开严苛的捐献条件不谈,对器官捐献的不理解是这项工作举步维艰的致命伤。
在国人的传统思想中,死者为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观念根深蒂固。“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直系亲属同意了,但是庞大的亲戚网中总会跳出一两个亲属强烈反对。”姚卫东说。
除了受传统思想的制约,相关执法部门有时也成为干扰源,这在车祸伤导致脑死亡的患者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器官捐献的最优供体是刑事案件和车祸伤的脑死亡患者,然而,执法部门和法医在这个问题上往往并不配合。”
安医大一附院副院长金小干解释说,现实情况是,如果脑死亡患者进行器官捐献,有些执法部门表示只能认定其是“重伤”而非“死亡”,这会影响案件的量刑和附带的民事赔偿,最后导致捐献“泡汤”。
4 【呼吁】
器官捐献是生命的礼物通过网站注册就能成为志愿者
给了李要国第二次生命的小伙子叫司贺。1991年出生的他是家中独子,早年随父母从太和老家来淮北定居,尚未成家。
得知司贺的伤情已无法救治时,其家人主动找到淮北市红十字会,提出要帮司贺完成捐献器官的心愿,“一分钱的报酬都不要,只要能帮助别人,什么有用捐什么。”
“没有捐献就没有器官,没有器官就没有移植。”安医大一附院器官移植中心耿小平呼吁更多人能成为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捐出生命的礼物,为他人带来生的希望。
姚卫东表示,想要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除了可以联系当地红十字会外,现在更增添了一种新途径:直接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网站上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填写相关资料后,就可以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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