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潜山县原县长石力受贿一案,于3月4日在安庆迎江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石力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石力在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担任潜山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潜山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陈某、许某、徐某等12人贿赂款78.2万元及价值11.7万元的购物卡,共计89.9万元。
昨日宣判后,石力不服,表示上诉。